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 十颗以上就可定罪。具体而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应予立案追诉,并要被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