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身份证
银行借记卡(开户行须为指定银行)
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
购房发票或契税凭证(购买二手房)
结婚证原件(如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签名)
提交材料
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或前往个人公积金开户银行内办理。
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审批放款
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
职工或代理人凭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提取公积金。
提取方式
银行存单:选择银行存单提取方式,由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后,职工或代理人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银行卡转账:选择银行卡转账提取方式,管理中心直接将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
注意事项
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提取需在购房后3周年内提出申请。
提取方式可能包括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并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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