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孕妇若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以下赔偿:
违法解除赔偿金:
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倍。
孕期工资:
若单位在产假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计算为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生育津贴:
若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社保中断,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应予以赔偿。
生育医疗费:
包括女职工生育或引产、流产的医疗费,如社保中断无法享受,则用人单位应赔偿。
哺乳期工资:
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女职工享受哺乳假的权益,应赔偿哺乳假工资。
继续履行合同:
孕妇也可以选择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合同解除至恢复期间的工资损失。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如果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请以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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