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步骤:
房屋和土地登记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必须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受让人资格
住房转让的受让人应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
非居住房屋转让的受让人应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体经营者。
政府批准
住房转让申请需得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
转让对象限制
通常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的其他成员,不能转让给非农业建设人群。
法律程序
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填写相关资料,经村委会审查后,双方签订转让合同。
携带转让合同、身份证明、村委会同意转让的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
特别规定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除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
税费缴纳
房产过户可能涉及税费缴纳,具体比例和程序需遵循当地规定。
变更登记
转让后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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