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或损毁时,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立即报告
立即报告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并全力查找丢失的档案。
查找和补救
查找可能存放档案的地点,如原工作单位、学校、人才市场等。
如有可能,采取补救措施,如重新建立档案或补充必要证明材料。
补办档案
如果档案确实无法找回,需由个人提出申请,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由档案工作机构协调有关单位重新建立档案。
补办档案时,可能需要重新填写干部履历表、学历学位材料、工作材料等,并确保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以证实真实性。
提交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物证、人证等,以补齐档案内容。
档案托管
补办人事档案后,应及时将档案托管到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档案管理部门,避免再次丢失。
跟进进度
在整个补办过程中,密切关注进度,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补办工作顺利进行。
请遵循上述步骤操作,并确保所有行动符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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