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校察看处分的撤销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提交书面申请:
受处分的学生本人需要向学校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表达撤销处分的意愿。
表现良好:
在留校察看期间,学生需要有明显的改正表现,并对所犯错误有深刻的认识。
经过审核:
申请需要经过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意见征求,年级部讨论认可,学生处审核,并最终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业成绩提升:
对于学业成绩,通常要求学生在受处分后的两个学期内,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比受处分前提高1/3。
无违纪行为:
在留校察看期间,学生不能有新的违纪行为。
毕业班学生特殊考虑:
对于毕业班学生,如果处分期限未满,毕业证书可能会暂不发放,直到处分期满后,根据学生表现决定是否换发毕业证书。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学校具体政策而异,建议学生详细咨询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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