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立法自治权:自治机关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变通执行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财政自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