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维修 实时讯息 生活常识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3月起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规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26 16:11:0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024年10月,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签署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其中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3月1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的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2月26日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相关文章:

乌总理:乌美已制定矿产协议最终版本 乌政府将进行审议02-26

证监会主席吴清:全力支持配合重庆做好经济金融和资本市场各项工作02-26

曾出演《回家的诱惑》李彩桦自曝日本滑雪时遭遇意外,掉进2米深雪洞02-26

3月起港澳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规定02-2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02-26

普京明确表态!特朗普大消息传来02-26

2025年对台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王沪宁出席并讲话02-26

陈茂波:香港飞机旅客离境税增至200港元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