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等分割。
公平原则
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考虑出资比例、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产权登记情况、房屋价值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尊重双方意愿,法院一般确认双方协议。
特殊情况处理
婚前全款购房,视为个人财产。
婚后继承或赠与房产,若明确指定赠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购房,可能根据出资比例分割,或遵从财产约定。
房产增价部分
结婚前或结婚后购买的房产产生的涨价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房屋赠与
结婚前或婚姻持续中赠与的房产,未过户可反悔,过户后才视为有效赠与。
父母出资购房
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证写一方名字,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与,为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写一方名字,视为按份共有,但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请注意,房产分割应基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并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和意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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