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宜春水费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
一级居民生活用水:1.58元/吨。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在户表改造前(2015年12月底之前)仍按居民一级用水价格执行,即1.58元/吨;从2016年1月1日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水价基础上加收0.02元/吨,即1.60元/吨。
非居民生活用水
非居民生活用水:1.58元/吨。
特种用水
特种用水:5元/吨。
建议:
居民生活用水:如果您的用水量在第一级(24立方米及以下),则每吨水费为1.58元;如果用水量超过第一级,则超出部分按阶梯价格计算。
非居民生活用水:无论用水量多少,均为1.58元/吨。
特种用水:用水量无论多少,均为5元/吨。
这些价格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需要具体水费信息时,直接联系当地供水公司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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