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询问的可能是“什么什么办理”,以下是相关信息的整理:
离婚手续办理
需要携带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到一方管辖的办事处办理。
护照办理
需要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领表时必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工作证(退休证)、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介绍信。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完成后,需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盖章后递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申请人可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结婚证办理
需要两个人先填写《婚姻申请表》,主要是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工作、是否头婚等信息。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照片、婚检单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照片贴在鲜红的结婚证上面,打印好内容,盖上大红章,证就办完了。
刑事案件办理
指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按照不同的阶段来办理刑事案件,包括侦查、刑事拘留、执行逮捕(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以及审查起诉(检察院的法定职责)。
信访事项办理
指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职责范围,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论证或者调查研究核实后,依法做出决定、予以处理的行为。
暂住证办理
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收养子女办理
要求领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领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领养书。办理收养登记时,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收养协议、收养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健康等其他情况的证明。办理登记的民政机关经审查后,对证件齐全,符合收养实质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书。收养关系当事人在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自愿办理公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更多的上下文或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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