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武警部队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遵循“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
这一原则旨在明确各队伍和部门的职责和管理,确保不会出现职责不清或管理权争议的情况。
改革后的管辖结构变化:
在2017年的军改之后,武警部队彻底成为了一支军队,受中央军委和党中央的管辖,而不再是之前同时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管辖的情况。
建设专业化队伍:
武警消防部队退出武警序列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建设一支职业化的队伍,以前的消防员属于军人,有退伍的规定,而退出武警序列后,消防员可以更加专注于其专业领域的职业化建设。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并结合了相关的历史背景和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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