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保存团关系的期限,有以下规定:
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1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因故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县级团委应在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内根据实际去向将这部分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出。
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活动、不交纳团费的团员:
作自动离团处理,学校不会继续保留其团组织关系。
综上所述,学校保存团关系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团员的具体情况。对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员,组织关系一般保留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对于升学或已落实工作的团员,组织关系会在一定时间内转出。建议团员在毕业前及时与学校团组织联系,确保团组织关系能够顺利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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