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应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双方可以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负担,并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约定清偿比例:
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的承担比例。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债权人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任何一方主张权利。
法院裁决:
如果双方无法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或者一方不同意承担共同债务,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对债权人的权利:
债权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有权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案件可能还需考虑实际情况和最新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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