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台湾遗失了护照,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补办:
报案
立即到遗失地或户籍地的警察局分局刑事组报案。
登报作废
向指定的报纸登报声明护照作废。
提交补办申请
携带警察机关核发的护照遗失作废申报表及其他应备文件,向台湾地区外事部门领事事务局或外交部各办事处申请补发。
补办流程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个人资料。
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遗失,需在申请表内注明并填写《申办出入境证件声明、确认书》。
等待审核
一般情况下,补办时限为登报声明满后10个工作日,县、市级为15个工作日。
领取新护照
审核通过后,您可以领取新的护照。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出入境管理局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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