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休是一种工作安排,旨在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同时维持工作的连续性。以下是轮休的基本规则和步骤:
轮休天数
通常情况下,员工每月有固定的轮休天数,如2天。
对于试用期员工,可能没有轮休权利。
轮休安排
管理人员会根据员工数量和需要休息的天数来制定排休表。
排休表通常从周一到周日,确保每天都有足够的人手维持工作运转。
轮休规则
既定的轮休天数一般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员工不能不休或与他人调换轮休日。
轮休日不能借用或保留至下次补休。
特殊情况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轮休安排,员工可向部门主管以上提出申请。
申请需经过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轮休例外
如果轮休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在轮休日上班,可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在当月内指定日期补休。
轮休与加班
轮班工员应休未休的星期例假及法定假日应照常上班,并可能获得加班费。
轮班工员既定的轮休天数不得随意更改,除非有特殊事故并经过适当程序申请。
考勤与记录
轮休表需于每月20日前提交人事科备查,并用于制作考勤卡。
请根据您所在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轮休安排。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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