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食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食品,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改正: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三无食品,并进行整改。
警告:
对于首次违规或情节较轻的销售者,可能会给予警告。
罚款:
如果销售者拒不改正,可能会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如果有违法所得,相关部门会予以没收。
吊销许可证:
对于情节严重的销售者,可能会被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销售三无食品的行为构成犯罪,销售者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规更新整理而来,具体处罚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执法部门的规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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