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已建房的耕地确权主要依据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土地属性是否已改变
根据《土地管理法》,禁止在耕地上建房,但若农民已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则耕地上的房屋可能被视为合法建设。
完善承包合同
在调查成果公示无异议且农户签字确认后,由村镇再次审核,并签订完善合同,承包期限通常为30年。
建立登记簿
按照新区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发证
耕地登记在册后,农户可申请发放耕地承包经营证。
测量制图
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公示审核
对资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需及时核实修正,无异议后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提交申请
向土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缴费领取确权证。
实地勘查与审核
相关部门对宅基地实际情况进行勘查,核实面积、边界等,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批准与颁证
乡(镇)国土所提交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县(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后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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