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员工通常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失业非本人原因,例如被辞退、公司破产等;
在失业后60日内没有找到工作;
并主动申请失业登记。
由于主动辞职通常被视为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这意味着,即使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他们在主动辞职后也无法直接领取失业金。
然而,如果员工能够提供一些证明材料,例如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等,并证明失业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那么他们或许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需要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主动辞职的员工通常无法领取失业金,除非他们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明失业是非本人意愿造成的。建议员工在离职前与单位协商,了解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是否有其他补充政策或流程。
相关文章:
事发泉州!“内鬼”黄某(男,43岁)落网04-12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通知!04-11
吉林一饭店员工患有艾滋病?假!04-10
安庆一医院麻醉科原主任获刑04-09
开展消防“小演练” 构建平安“大格局” ——秦都区马泉街道文兴西路社区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04-08
啥是友好型企业,且看劲牌“长期主义”思维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