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员工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具体来说:
1. 如果员工不知情且没有为网络诈骗提供帮助,不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2. 如果员工知情并实施了共同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
3. 在共同网络诈骗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员工是主犯。
4. 在共同网络诈骗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员工是从犯。
5.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 如果涉及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诈骗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界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员工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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