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建房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
责令退还土地: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非法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拆除违建: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拆除。
罚款:
可以并处罚款,具体金额依据相关法规确定。
行政处分: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
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土地复垦:
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造成土地破坏的,还可能需要承担土地复垦义务。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程序,合法合规地处理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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