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 对于在职党员,党费的计算基数是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具体交纳比例如下: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 对于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的计算基数是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具体交纳比例如下:
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0.5%;
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在5000元以上者,交纳1%。
3. 对于农民党员,党费的交纳标准是每月0.2-1元。
4. 对于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党费的交纳标准是每月0.2元。
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相关文章:
泉州开发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 助推小区物业消防安全质效提升04-15
国寿安保创精选88ETF联接基金财报解读:份额缩水6.07%,净资产下滑5.38%,净利润43.16万元,管理费1.78万元04-05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04-02
吉林省省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公告03-28
上海银行去年净赚超235亿同比增长4.5%,营收同比增速转正03-28
老潘的安“家”解题记:如何让流动党员“有为”“有家”?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