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填写申请表格:
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证。
单位审核:
单位专管员对职工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管理中心审批:
申请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
管理中心审核:
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办结提取:
对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手续。
提取条件可能包括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例如目前呼和浩特市规定职工只需连续缴纳三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即可申请提取。
提取材料可能包括:
购买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购买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提取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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