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遗产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均等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
扶养义务与继承权利相一致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特殊困难继承人照顾原则
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协商原则
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遗产分割协议。
调解和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首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配给生存的配偶,剩下的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遗产分配顺序
遗产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
遗嘱优先原则
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将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胎儿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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