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 \text{利润总额} = \text{营业利润} + \text{营业外收入} - \text{营业外支出} \]
其中:
营业利润 =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 销售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此外,如果考虑所得税因素,实际利润额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实际利润额} = \text{利润总额} - \text{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 - \text{不征税收入} - \text{免税收入} \]
如果企业没有“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则实际利润额等于利润总额。
在填写会计报表时,利润总额的数值通常取自会计“利润表”中“利润额”项目的本年累计数。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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