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证明的开具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陪护人员数量
陪护人员数量通常在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书中会有明确记载。
如果出院证明书中写明陪护人员为一人,则主张的住院期间护理费只能计算一个人的,不论实际陪护人数。
实际陪护人员及其工资
如需证明实际陪护人员及其工资,可能需要从工作单位开具请假证明,并说明请假期间工资停发情况。
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收取记录、社保清单等证明材料。
陪护证明格式
陪护证明应包含陪护人员的基本信息、与患者的关系、陪护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陪护期间工资停发情况等内容。
证明应由单位公章或主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住院证明专用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注意事项
家属陪护通常不需要特别开具证明,医院会根据病情指定陪护人员。
陪护证明的有效性取决于其能否准确反映陪护的事实和陪护人员的收入情况。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步骤和材料来开具陪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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