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决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哺乳期内的子女:
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存在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方抚养。
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子女:
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条件:
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因素。
特殊情况:
如一方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可优先考虑。
协议不成:
若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协议,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标准通常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以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实际,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文章:
牢牢掌握信息化条件下的舆论主导权04-18
会同法院:锦旗熠熠映初心 判后回访显担当04-15
2025禅城区公办幼儿园4月9日开始报名!操作指引来了04-08
因挪用公款案被判禁止参选公职,勒庞仍有可能竞选法国总统?04-03
蔚来发布公告:林桂荣操控9平台账号,发布过百个诋毁侮辱蔚来视频!法院判决道歉赔偿03-31
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03-31
瑙鲁驻华使馆今天开馆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