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判时间的规定如下: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案件。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案件。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