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涉企收费和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净域·2025”系列行动部署会,并通报2024年重点领域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其中,省属某公立医院因重复收取病床加收费用和在未培养出细菌、厌氧菌及未开展鉴定、药敏试验的情况下,收取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敏”费用被罚款258万元。
此次公布的5起案例如下:
公立医院违规收费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对省属某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复收取病床加收费用和在未培养出细菌、厌氧菌及未开展鉴定、药敏试验的情况下,收取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敏”费用。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9条第6项“重复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第10项“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没款258万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电费
2024年,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向某小区住户收取每年每户36元公共照明费。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9条第5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退还违法所得21.44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21.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殡葬公司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2024年,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经属地市场监管局核查,发现某殡葬公司存在分解项目重复收取遗体抬运费、遗体搬运费。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9条第6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违法所得1.34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计2.692万元的行政处罚。
蛋糕店价格欺诈
2024年,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某蛋糕店通过线上平台及线下门店销售蛋糕时,存在线上划线价与线下价目表标识的划线价、门店价均不一致,且线下线上渠道促销活动前均未以划线价成交过。当事人通过虚假价格比较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构成《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第3项规定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区烟花爆竹协会违规收费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区烟花爆竹协会收费检查中,发现某区烟花爆竹协会强制要求会员单位统一向某土产公司采购烟花爆竹,并在其协助配送过程中,违规向采购烟花爆竹的会员单位加收5元至110元不等的费用。此行为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第8项的规定,构成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实习生 苏灿灿 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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