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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电商平台车贴5元一张随意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2-26 07:08:00    

近日,车主林女士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反映称,过年前她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车门印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轿车强行配合另一辆车加塞,下车理论时,对方向林女士方向继续开车,致林女士滑倒摔伤,在警方到达前两辆车逃离现场。

涉事车辆上张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车贴

后经涉事“公务车”所在地相关部门核查,涉事车辆实际为私家车,系车主擅自在淘宝上购买了“公务用车车贴”粘贴,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均有大量“公务车贴”出售,最低仅需5元钱,不仅消费者可以随意购买粘贴,甚至还可以定制监督电话。

私家车张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

据林女士介绍,1月27日晚,她和朋友在宁波一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的“鄂DD”牌轿车故意卡位阻挡后面的车,与另一辆车配合加塞,引起现场排队的十余辆车不满。

“我下车去和他们理论的时候,司机不仅拒绝沟通,而且还故意驾车往我站的方向逼近,再加上结冰路滑,我躲闪的时候整个人直接摔倒了,站都站不起来。”林女士称,在自己受伤后,该“公务用车”的驾驶员不仅未施以援手,反而指责她“碰瓷”,并威胁“过年在医院躺一天好吗?”在林女士报警后,两辆车驶离现场。

林女士称,事后自己多次拨打“公务用车”标识上的监督电话027-87238691,均无人接听。林女士也曾向湖北省12345热线进行核实,工作人员确认前述电话号码确实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但未对事件作出具体回应。

正确的湖北省公务用车统一标识

随后林女士将此事向湖北省12345热线进行投诉。2025年2月6日,荆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回应称,确认举报者提供的车身所印监督电话为空号后,经请求市交管局的协助,最终确定涉事“鄂DD”车辆为宁波籍人士的私家车,车主私自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和虚假监督电话,并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这让林女士非常疑惑,“为什么12345说涉事车辆粘贴的是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回应又说是虚假监督电话?而且私家车主可以随意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吗?以后该如何分辨真假公务车,又该怎么监督?”林女士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但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涉事车主进行严肃处理,“无论是公务车还是伪造公车用车标识,是不是都应该进行处理?我们正常维护排队秩序还成错了,这种社会现象不能纵容。”

“公务用车车贴”5元一张随意买

澎湃新闻留意到,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是027-87238196,与涉事车辆所粘贴的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电话027-87238691数字不一致,澎湃新闻多次拨打两个号码,均无人接听。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北当地的公务用车标识均为统一的白色字体“公务用车”配合白色线条,监督电话根据不同地区或部门印有不同的电话。该统一标识与上述涉事车辆所贴的标识不符。

同日,荆州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经调查,涉事车辆为私家车,“公务用车省级机关”标识是车主在淘宝上购买后擅自粘贴上去,民警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

澎湃新闻记者看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电商平台公务用车车贴可随意购买

记者发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搜索“公务用车车贴”,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公务用车车贴”出售。消费者可随意购买,最低只需要5元,有的店铺显示全网热销2000+。店主称,如果想要更改监督电话,也可以选择定制车贴。记者随意编造了一条监督电话,店主表示也可以定制成“公务用车车贴”,并不需要购买者提供任何公务车证明。

律师:“公务车标识”在电商平台流通属违法行为

如此重要的监督标识却可以随意购买、定制,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车辆私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是否侵权?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指出,公务用车标识具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范围,虽然目前没有出台公务用车车贴等标识的针对性规定,但此类商品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任意流通,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商家若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带有国家机关性质的标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可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他告诉澎湃新闻,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本是为规范公车使用、便于公众监督而设计的制度。社会车辆任意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暴露出部分车主特权心理驱动、电商平台监管缺位、社会公众法律认知不足等问题,更可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其一,易混淆公众对公务用车的认知,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激化矛盾。其二,易滋生违法犯罪风险。该行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伪造标识逃避交通检查,甚至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其三,削弱公众监督实效,与标识化制度设立本意偏离。

邢鑫表示,遏制标识滥用非简单的交通治理,还需多方合力综合治理:建议电商平台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禁止违规销售公务用车标识;交管部门应联合网信办开展专项排查,对违法商家及买家依法追责。同时,推广防伪技术标识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社会车辆,需通过普法宣传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后果,形成法律威慑。

澎湃新闻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罗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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