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丧假的规定如下:
丧假天数: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浙江省法定丧假为一至三天。
适用对象:
丧假适用于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的情况。
路程假:
如果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或者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工资发放:
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工资。
这些规定适用于浙江省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应当遵照执行。如果有特殊情况,职工可以向本单位行政领导申请,酌情延长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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