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
明确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
详细说明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列出证据和证据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身份证明
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被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可能的话。
如果委托律师诉讼,需要提供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
根据案件性质准备相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如合同、协议、欠条、收据、信件、电子邮件等)。
物证(如物品、财产、现场照片等)。
证人证言(证人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电子证据(如短信、通话记录、社交媒体聊天记录等)。
专家证言(如鉴定报告、审计报告等)。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
其他相关证明
根据案件的性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例如经常居住地证明、出生证明等。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确保提供准确无误的地址。
其他附加材料
申请诉前保全时,需要提供诉前保全申请书、担保函等。
如果需要法院调查取证,需要提供《调查令申请书》。
如果变更诉讼请求或撤回起诉,需要分别提供《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撤诉申请书》。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需要上诉,需要提供《上诉状》及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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