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转让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以下几项:
增值税
个人出售不满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7%、5%或者1%的税率计算缴纳。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为2%。
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如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契税
契税的征收标准为房屋成交价的1.5%至3%,具体税率根据房屋是否为普通住宅而定。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非普通住宅则按3%税率征收。
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交易印花税
成交总价的0.05%。
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建议在办理住房转让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准确了解和遵守相关税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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