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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取回就业暂缓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34:33    

取回就业暂缓的步骤如下:

直接取消,档案户口回迁生源地

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申请暂缓时学校发给你的白色两页纸)和身份证原件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省高指)取消。

取消后,省高指会给你开具报到证,然后拿报到证到报到证抬头(左上角)的单位去报到。

如果户口迁到学校的,要先拿报到证到学校回迁户口,然后再回去报到。

档案留在人才市场

申请接收函,携带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省高指去取消。

领取报到证后,回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暂缓就业协议书不见了

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遗失证明。

然后再携带遗失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到省高指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通过国有单位或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向单位申请接收,拿到单位出的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携带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进了私营或民营企业

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拿到人才市场出具的接收函。

然后携带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建议

提前规划:根据你的就业情况,提前规划好取消暂缓就业的步骤,以免错过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

准备齐全:确保携带所有必要的文件,如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接收函等,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办理进度。

咨询学校: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疑问,及时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省就业指导中心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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