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吃处分的消除时间主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除开除学籍处分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 6到12个月的期限,到期后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具体期限如下:
警告处分:
一般期限为6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撤销。
严重警告处分:
一般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撤销。
记过处分:
一般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撤销。
留校察看处分:
一般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可以申请撤销。
因此,具体的消除时间主要取决于处分的类型和学校的具体规定。建议学生在处分期满前,了解并遵循所在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
相关文章:
乌克兰战时状态和总动员期限延长90天04-16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04-16
联合国机构警告:加沙人道危机达18个月以来最严重程度04-15
光大集团:拟12个月内增持公司A股股份04-08
中国石油宣布增持04-08
刚刚,美团宣布为骑手补贴养老保险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