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维修 实时讯息 生活常识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哪些情况适应劳务合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59:23    

适用劳务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

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雇佣用工:

适用于如保洁工、钟点工、保姆等临时性或兼职工作。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这类人员适合签订劳务合同,因为他们的劳动关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得到了保障。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这些人员也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兼职人员:

如果一个人已经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则不能再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

已退休并返聘到工作岗位的人员,其与聘用单位的用工关系通常以劳务合同的形式存在。

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

例如,某些独立承包人、自由职业者等,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更适合通过劳务合同来规范。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受民法及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的调整。

相关文章:

9部门发文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04-18

青海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西宁考区考前温馨提示04-17

38人!遵义国企人才引进公告04-16

一季度1.63亿人次出入境 同比上升15.3%04-15

主编有态度 |女教师临退休遭解聘:“没有合同工退休先例”本就不合理04-14

应对强雨雪!丹东全力以赴保畅通护平安04-13

哈佛大学教授就特朗普审查90亿美元拨款提起诉讼04-13

IPO雷达|悍高集团过会!62%的扣非净利增速与行业不符,近半研发人员为兼职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