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记录通常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分类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业务模式分类
企业征信: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
个人征信: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
按服务对象分类
信贷征信: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决策支持。
商业征信:为批发商或零售商提供赊销决策支持。
雇佣征信:为雇主提供用人决策支持。
其他征信:如市场调查、债权处理、动产、不动产鉴定等。
按征信范围分类
区域征信:在特定区域内提供征信服务。
国内征信:在某一国家内提供征信服务。
跨国征信: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征信服务。
按信用受授期限分类
长期信用、中期信用、短期信用、不定期信用。
按信用受授用途分类
质量信用、消费信用。
按信用承诺内容分类
产品信用、服务信用。
按信用关系载体分类
口头信用、书面信用、挂账信用。
按信用受授的主体分类
政府信用(国家信用)、企业(组织)信用、个人信用。
按授信主体分类
银行信用、投资信用、商品信用。
按授信人优先权分类
有抵押信用、无抵押信用。
按信用记录的性质分类
正常信用记录、关注信用记录、次级信用记录、可疑信用记录、损失信用记录。
按不良信用记录的原因分类
非恶意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如由于不知道或不可抗拒力导致违约。
恶意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如故意不还款或欺诈行为。
按信用记录的消除时间分类
一般负面记录保留7年,破产记录一般保留10年,正面记录保留时间更长。
以上分类方法有助于理解信用记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它们在金融决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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